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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人权法(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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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郎(从九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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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简单介绍一下加拿大的人权法(必读)(ZT)$ t  @; ]7 g) e# X) V  E

$ T$ @8 w" ?6 {, ?: f3 {9 K* z- [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The 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确立了加拿大人生活的基本准则。该法是加拿大宪法的基本部分,它明确了以下加拿大人的基本权利:
' O' h7 V% x4 D( F, _5 J- B% p' n3 z. G) g3 }! p& R8 `
*基本自由Fundamental Freedoms;
6 t8 S- H% v4 e. X; e( z# }*民主权利Democratic Rights; - T" T2 [( D6 H
*迁移权利Mobility Rights; + @% E' [. ^5 F+ l
*法律权利Legal Rights;
: |* ~5 [1 k* T! ?1 v*平等权利Equality Rights;
1 a8 N5 A0 H. n. Y) I9 v! h1 j+ v*官方语言选择权利Official Languages of Canada英语或法语 
2 t0 X2 S" d+ v* `9 x$ y*少数民族语言教育权利Minority Language Education Rights。 7 H$ q; F" |; R' g9 ^
2 }' l& j, W0 Y2 B3 G
在加拿大,正确照顾好小孩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对一个小孩受到任何形式的虐待都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警察、医生、老师、儿童协助官员children\'s aid officials都会采取行动。身体虐待包括任何形式的、有意的、导致受伤的打或使用任何物体而不是手的打。
+ j9 r5 q2 t2 @/ N8 v9 \( `: E, j! z. t, e, ^  C; ?# u/ Q5 Q
加拿大主张男女平等。加拿大法律规定丈夫对妻子的身体、心理、性虐待均属犯罪。 9 c8 L) Z# F# @: {* R0 j! [
# X+ z: v# {* l& o8 \9 U! e* 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加拿大人强烈相信法律的规则和公正,加拿大个人权利与自由宪章禁止没有充分有效的理由而阻止、搜查、逮捕任何人。
# V+ r% i! G' W% p1 m  ~! }& J. o: X* @2 g9 G& P$ {
第八条还规定任何人有权保护自己免受没有正当理由的搜查或被抓。这意味著没有你的允许任何人不能进入你的家,除非他们是:证实了自己是安全维持官员如警察、税务官员等;并出示了有你名字或住址的许可证。 . z$ {4 ~/ w( Y/ a2 @: a
; f3 `7 c, X. S, Z, O8 I) z
依据第九条警察或其他有关单位官员必须有正当理由才可以阻止或逮捕一个人,并且不能超过合理的拘留时间,一般为24小时。 0 q3 k0 L1 W0 p# N+ S8 e
$ W- y3 m. P% O: @2 H1 ?) V4 v
加拿大个人权利与自由宪章规定被拘留或逮捕的人所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 f; _# O# ?4 {1 O( U& p
# b8 E% x7 G+ x) g+ l- X
1.被拘留时,必须具有合法事实和法律依据,并且经过法官同意,被拘留人也必须被告知他有权同律师联系和雇佣律师。如果没有经济能力雇用,法律援助中心可以提供免费律师服务。 * A7 c0 w1 C7 t
) B$ A" d1 ]! k' k& R& W1 L% ?
2.对被拘捕人的审理必须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必须是在没有偏见和正确的方式下进行,不能侵犯被拘捕人的权利和剥夺其享有公正审判的机会。 . B) q9 u$ o, `9 @/ b. {2 L3 w* g

. N4 e* I7 f& }6 ^; b3.任何人都有权不被粗暴对待或不正常的待遇或惩罚。每个人的权利都是不可剥夺的。但如果不知道自己应有的权利,则可以在无意中放弃了。 : P' i' T  L! j
; E9 W0 V; g2 U( ^0 C. C/ h
4.被拘捕人可以要求有翻译。
9 L/ n8 ?& ?- G- w/ @+ v% j- R
4 Z/ j  U" I* g& ]加拿大法律承认十八岁及以上的成年人的异性或同性关系。性倾向是个人的选择,与公共法律无关。但与十八岁以下人有性关系的任何成年人,不能以对方看起来年龄更大为理由,而必须证明其已采用各种合理方式了解过其年龄。与十二 岁以下人有性关系在任何情况下都是违法的。
5 _0 r/ h: W4 U$ f8 b6 r0 t) N/ k; [( P
如果个人权利被联邦或省政府侵犯,可以向法庭起诉;如果是被其他个人侵犯,可以向联邦或省政府的人权委员会Human Rights Commissions或专职官员Ombudspersons投诉。他们的职责就是倾听、调查和解决人权侵犯问题。如果要律师帮助而支付不起律师费,你可以从所在社区获得免费或低收费律师的法律援助。
& Q. Z; p5 i' {4 Y- ]; x- p; a$ j, k6 Y* O# R+ Y9 {- h
加拿大法律和联邦政府的刑法适用于全国。加拿大没有任何不公开的法律,因此任何人不可以以不知道具体法律条例作为违法的理由。
在公园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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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令(从七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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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6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让我想起前几天看到的新闻,ZT给大家看看

加拿大小偷的法律意识[/COLOR][/SIZE]

4 l% E( b8 d( I* t
' e9 V9 U1 _+ m* m& F" K! _    常说一个国家法治的程度可根据公民的法律知识与意识来判断。如果此标准属实,加拿大的法制显然是领先许多国家的。因为加拿大的一些盗贼亦懂法。[/SIZE]; {8 l' ?1 A0 C$ P3 c+ \
  上星期六凌晨三点,二名盗贼破门闯入温尼伯格市郊区的一户民宅。屋主被惊醒后,抄起一杆长枪,冲出睡房来看究竟。两名盗贼一见屋主来势汹汹,便夺门逃跑,开着车一溜烟地撤了。屋主冲着逃逸的车轰了一枪,子弹击中了司机。[/SIZE]* R' {( l1 w: ~2 J! j
  两名盗贼逃离现场后,不是去医院包扎,也不是躲回家庆幸一番,而是直奔当地的皇家骑警去报案,说是被屋主枪伤。结果是:半夜被盗贼惊醒的屋主被控企图谋杀罪。当然,这两名报案人也被控闯入私宅罪。[/SIZE]% b; @8 E1 L. M) k) Q% F7 o5 w
  从感情上说,我是同情屋主的。大家可以设想一下:有人半夜闯入你的家,你会做何反应?估计十有八九会抄家伙自卫的。正因为如此,我对被枪伤的窃贼毫无同情可言。[/SIZE]( K6 h5 t! `- _( P7 V8 s
  但从理智上说,该名屋主被起诉亦是应该的。法律允许受害人自卫,但绝不应该将自卫变成超 过自卫范围的攻击。假如两名盗贼在闯入私宅时正面碰上屋主,双方搏斗过程中盗贼被屋主击毙或枪伤,这将属屋主的正当防卫。但问题是,这两名盗贼见到屋主便 逃跑,屋主追出去轰他们一枪,这种行为显然称不上是自卫。控以企图谋杀罪应说是恰当的。[/SIZE]
& ?7 A5 _6 }( }' H  其次,受害人权力虽然受到侵害,但他并不应当扮演法官或陪审团的角色,抄枪轰击,处罪犯以可能的“死刑”。在加拿大,即使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也不会被判死刑。入室行窃、罪何至死?屋主在盗贼逃逸时开枪射击,显然有可能“量刑过度”。[/SIZE]
- o. G) r' }6 H. }. Q; ^  还有,屋主追出门外开枪射击,子弹很可能误伤无辜。此种行为若不被起诉,对其邻居及路人亦是不公平的。[/SIZE]- ]3 x! [$ ]0 B3 b9 S+ ^
  法治讲究的就是依法行事,即使依法行事可能效率不高或无效。否则人人都将法律视为“家规”,自己充当“法官”、“警察”,那整个社会岂不是乱了套了?[/SIZE]
+ B( g! e8 P  f6 {: P/ ]  看来那两名盗贼亦谙此理。否则他们怎么会自投罗网,去报案投案呢?国民法律意识如此,不得不令我佩服。(6-30)[/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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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学博士(正六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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