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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oodtoad

各位斑竹注意啦,以后热门讨论的话题不准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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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5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会判妻子入院一个月。- w+ j: M3 K% y
bloodtoad 发表于 2010-4-25 14:03
/ ^4 k& Q2 l/ O! V
: V5 ?, h+ y* Q7 Y7 }; p3 J
" N; W5 \( a7 c- K0 _
    肺腑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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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289-8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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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6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会判妻子入院一个月。
, j; z2 [# e3 Kbloodtoad 发表于 2010-4-25 14:03
/ a8 [# N/ i7 _3 u* y
$ f3 T/ ?6 F. J( J' w6 l' X: \

4 t+ p4 z" p2 ?; q2 u4 h( d    判妻子入精神病院?好像不能这样判。虽然11楼提出,12楼细化的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一个全新的法律观点,但是看上去似乎有点道理,按这道理来说,妻子的要求合理呀。
+ G" {" ~# e2 i4 z) @8 u- E: m    “你是我的”这句夫妻间婚前常说,婚后越说越少的话,以及婚姻约定的内容,都为楼上之人的共同财产理论提供了依据,人已共同了,何况配件呢?万一真遇上一个接受这种看点的法官,岂不是要对丈夫的共同财产进行割舍分配,要改变这种局面,我想只能丈夫也提出分配妻子共同财产要求,这样不管法官接不接受这种新的法律观点,都很容易判了,只需判决夫妻双方把各自原有财产弟弟妹妹带走即可结案。最怕是妻子担心丈夫诉前财产转移,晚上咔嚓一下,先做个诉讼保全,那时真是中西文都要说了,my god.........哦米豆腐【版权归洛歌手所有】: v: D, G1 J% S: u( `# d
    在此对11楼12楼的鬼才表示佩服,希望有更多的新观点娱乐网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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