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342|回复: 1

“挂名董事”事难成

[复制链接]

244

主题

849

帖子

24

精华

超级版主

宣德郎(正七品下)

Rank: 8Rank: 8

积分
1168
威望
283 点
资产
4462724 金币
注册时间
2006-2-3
发表于 2006-3-11 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7年春,中国南方h市水产公司得到一个信息:加拿大伦敦城有一家公司开发了一项新技术——废旧轮胎粉碎加工回收技术。说是这项技术能把轮胎里的钢丝剥离,将橡胶粉碎,然后作为橡胶原料重新制成轮胎使用。加拿大有很多废旧轮胎,而且加拿大政府鼓励废物回收,回收轮胎不要一分钱。中国缺少橡胶原料,每年要从国外大量进口。如果情况真是如此,应该说是个好项目。原料等于是不要钱,旧轮胎加工后运回国,还可以赚大钱。
  H6 t9 H" m% h
" {2 C3 ~: u7 W' [+ n  加拿大这家公司通过中间人,把这项技术介绍给中国h水产公司。由于h公司不是做化工产品生意的,不懂轮胎产品,只是听人家一说,觉得这个项目很好,也没进行市场调查和技术论证,更没有请加拿大律师参与谈判和起草合同,就盲目决定投资一百三十万美元,与加方成立“中加合资hc公司”,中方占公司股份的45%。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加方3人,中方2人,董事长由加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g8 `. O0 Y: @4 }
. A' a, M" G2 T! f1 m
  从董事会的组成情况看,似乎没什么不合理,但是具体操作起来却有很多问题。因为中方的两名董事都是由h公司的领导挂名,他们平时大部分时间在中国,不在加拿大,而派驻加拿大的中方经理s先生不是董事会成员,根本没资格参加董事会议。因此公司开董事会,参加会的全是加拿大人。中方代表权利有限,什么事都要打电话到国内请示,加方就不把他放在眼里。把他甩在一边,不理睬他。中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体现。
# V" h( Z" ]  Y1 K- f# k: J! F! E4 v
  另外,h公司根本不懂加拿大法律,也不请加拿大律师,用中国的中外合资企业法的条款,与对方在加拿大签定了一个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
* X! m; p( u- I% a3 J. [! W/ N$ q5 t; S! r" B- d1 e4 Q" S2 I
  不久,问题出现了,纠纷随之而来。
& |: t* T9 l! g! Q( ?2 Q* J- |$ \1 U4 B8 U! x% v% }
  合资公司开始运转以后,中方首先发现,加方的生产成本增大,而且产品卖得并不好,公司面临亏损。中方接着发现,加方董事会在做重大决策时,根本不理睬中方派驻加拿大的代表。- H; t" ^4 L. q. N" O9 m% y
( t6 T; k9 A- ~6 a, M! o+ p* @
  中方经理s先生很苦恼。h公司投资一百三十万,却没有在董事会上的发言权,有一种被人踢出局外的感觉。后来中方又发现,公司的所有花费,用的全是中方的投资。加方实际上没有投入资金,只是出一个厂房和一个所谓的技术,设备都是用中方的钱去买的。加方提供的技术,口口声声说要去拿专利,结果也没拿到。实际上那个技术并不成熟,还在改进之中。中方感觉上当受骗了。
/ r0 X6 ?' `2 `1 ]' I; B9 C. H: P5 k2 C& {$ I
  1998年春,中方派驻加拿大的代表s先生找到蔡世新,请他帮助分析,怎么用加拿大法律争回他们应得的那份发言权利、股东权利和管理权利。
+ F) L  s: w$ ^5 N$ S) X
/ [. n( Y: N0 P; r2 q: f* s' Z  “为什么早不说?”蔡世新毫不客气地对s先生说,“这是我们中资企业在海外发生的通病,都是以长官意志代替法律意识。你们来加拿大做生意,根本不考虑加拿大的法律,用中国的中外合资企业法来套加拿大的合资企业,你可以想象有多么荒唐!你要是一开始找我帮你做,我们会依照加拿大的公司法来起草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明确中方公司派来人员的义务和权利。”
' k. ~0 T6 L* N! q! v) R' N/ L& S/ E6 X6 T6 E; {
  “当时加方公司有一个律师负责写文件。”s先生解释说。/ T. g2 I9 q9 B9 I

5 d- R$ B. i/ v3 u  “你以为他写的东西是按你们的意思写,实际上他不可能完全按你们的意思去表达。因为他不是你们的律师,他肯定偏向他的客户嘛!”: D- n. m$ ]% t7 j9 D% E7 F, |
2 `2 W: X  T2 g
  蔡世新看过h公司按中国的合资企业法起草的公司章程,那些条款只有一个框架,更多的是长官意志,没有具体操作的细节。' b; E% _, Q5 L

) Q! k* W. V: w  蔡世新给s先生上了一堂北美地区公司法的常识课,最后说:“你要明白,加拿大的法律,在公司法中,充分体现了一种‘三权分立’的概念。”- J& T' g& z3 v" c0 f; ]

$ T0 t+ }$ u% D1 {- j  “怎么解释?”1 ?/ y5 d, d1 _  w* d5 |3 a

/ Z0 t# g7 z/ E5 K4 X  “加拿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最大权力在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上产生一个董事会出来,董事会再决定总裁或总经理。根据这个任免过程,要分别起草不同的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股东协议就是确立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分成;然后由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组建董事会,再通过一个董事会决议;具体操作和管理公司的运作,还要有个公司章程。这一切程序完成以后,才能开始正常运作。你们的合资协议太笼统,根本没把三者的权利写清楚,所以你们这个合资协议是不起什么作用的。”
. h' B! G. k" D( v) B) }0 M/ D# L/ W3 [0 g/ K$ I2 [
  经蔡世新这么一说,s先生也觉得事情比较严重,就让蔡世新帮助提出一个解决方案。+ B0 p( ]6 E/ ~  C

% K: e9 N& b; N  v/ I4 p+ ^7 k  蔡世新说:“这个解决方案很简单,按我刚才讲的,重新起草公司章程,重新调整组织结构。”7 l1 M  v$ m: P0 C8 j5 R; ?

- f+ `5 j: X( e  n5 }% A0 F  s先生说:“这是个大动作,我做不了主,还要向国内请示。”
4 R4 _* u% a( _" w+ C+ u9 T1 L; g
  s先生把蔡世新的意见传到国内,公司的领导还是不大愿意采纳。大概觉得这事已经做错了,再花几千美元请律师,太贵了,不值得。) [( x' B0 o( q8 Z1 [) A

" e$ a/ p9 w( i& c9 {- P  s先生非常生气:你再不花这几千美元,投到加拿大的那一百三十万美元就都没了!蔡世新不理解,中方的两名董事都是国内公司的头头,长年在国内,他们挂个空头衔干什么?也许挂一个头衔就多一份工资,或者多一次出国的机会?目前许多中国大公司在海外发展不太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懂国外的法律,又不肯放权。2 ]3 j& v# o2 @/ g% Y- H3 o
  ?' k4 c- J; h) c: f
  蔡世新告诉s先生,正确的做法是:中方委派到加拿大的代表应是董事会董事,公司所有重大决策一定要有中方董事参与。这一点,日本人做的就比较好。他们充分发挥派出人员的作用,把各种责任和章程写得清清楚楚,不用怕出问题。老是怕派去的人权力太大了失去控制,老是限制他,结果反倒被对方算计了。
' [7 ]% j' m& R, F) j8 p/ `
" E. u; T0 b6 ?2 f2 N: w7 Q  日本铃木汽车公司在加拿大开展业务,就特别尊重当地国律师和专家的意见。他们聘请了海登律师行做法律顾问,并按照当地的法律和习惯行事。他们的管理阶层除了主要领导是日本人以外,其他全是加拿大人,他们首先在法律机制上就把对方约束住了。董事会所有的权利和义务,都要向日本投资方负责。6 ?  T' a1 \) r

2 b2 k; [, H4 k9 o2 F  中国人在加拿大做生意,老是担心董事会都是加拿大人,中方就出局了,其实这是一种不了解情况的担心。
: H4 c, f5 ?  ]2 d, C( c& X1 u/ e  P$ |% t4 Z5 Y8 j# O9 d
  蔡世新说,要是运用好北美国家的公司法,可以说在北美做生意是很容易的。你既可以放权,又可以收权,进退自如。如果董事长不称职,股东大会一份决定就可以把他免掉。股东应该知道怎样行使自己的权利。
# {  [6 u7 d# m- G- j& B
! a( S# b' s7 X" q2 q$ `5 C  蔡世新认为,通过这个案例,中国公司应该吸取的教训很多。你挂个董事的名儿,却远在千万里之外,又不参加董事会,人家就不理睬你。但是如果把董事会的责任和义务写清楚,特别说明,董事会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没有例外地要向股东大会负责。我股东在中国,你就要向我中国负责,不可以随便做出对我股东不利的决定。一旦做出,我可以随时解雇你。但是由于中国的经营者不了解加拿大的这些法律,所以就出现了一系列的失误。中国h公司的这个案子,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结果。中方那一百三十万美元,就算是交“学费”了。 / {" s7 n" `. {1 m8 n

& f2 H& o" X+ b文章来源:新浪
古人曰:忠、孝、义、勇、信、德、诚、容、仁一种语言的空间分布是衡量一个文化集团命运的尺子。如果该文化集团兴旺发达,则其使用的语言就会在地理范围上不断扩大,反之,则会缩小,甚至终于灭绝。
加拿大伦敦中文黄页

104

主题

900

帖子

5

精华

高级会员

城门郎(从六品上)

Rank: 5Rank: 5

积分
976
威望
182 点
资产
97797 金币
注册时间
2006-4-2
发表于 2006-4-15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当我们拿花送给别人时,首先闻到花香的是我们自己;当我们抓起泥巴想抛向别人时,首先弄脏的也是我们自己的手。一句温暖的话,就像往别人身上洒香水,自己也会沾到两三滴。因此,要时时心存好意,脚走好路,身行好事。 本人意见仅供参考[/SIZE][/COLOR][/COLOR][/COLOR]:)
加拿大伦敦中文黄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GMT-4, 2024-6-26 02: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