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找回密码
 注册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bloodtoad

各位斑竹注意啦,以后热门讨论的话题不准封帖!

  [复制链接]

306

主题

3147

帖子

1

精华

论坛元老

太学博士(正六品上)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6445
威望
3103 点
资产
33467 金币
注册时间
2006-9-10
发表于 2010-4-25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会判妻子入院一个月。
  [/ ?# l1 f% O6 ]- Dbloodtoad 发表于 2010-4-25 14:03
% S( {5 f8 M$ x

6 _. @5 N2 x/ P  j
, V( y9 U9 r3 ^9 B9 v- ?    肺腑之言吧
吉他帅哥
226 289-8863
加拿大伦敦中文黄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8

主题

384

帖子

0

精华

中级会员

举人 五级

Rank: 4

积分
405
威望
54 点
资产
2095 金币
注册时间
2009-7-31
发表于 2010-4-2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会判妻子入院一个月。
4 X$ C- g- V5 y) W  Dbloodtoad 发表于 2010-4-25 14:03
5 w9 h$ p, N5 z# h

& D* q- i: e/ E; F' H' |% R
; O- P) f) @, w* h# y+ |    判妻子入精神病院?好像不能这样判。虽然11楼提出,12楼细化的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是一个全新的法律观点,但是看上去似乎有点道理,按这道理来说,妻子的要求合理呀。
. a# Q  C; n% {4 n  S/ J8 o6 }    “你是我的”这句夫妻间婚前常说,婚后越说越少的话,以及婚姻约定的内容,都为楼上之人的共同财产理论提供了依据,人已共同了,何况配件呢?万一真遇上一个接受这种看点的法官,岂不是要对丈夫的共同财产进行割舍分配,要改变这种局面,我想只能丈夫也提出分配妻子共同财产要求,这样不管法官接不接受这种新的法律观点,都很容易判了,只需判决夫妻双方把各自原有财产弟弟妹妹带走即可结案。最怕是妻子担心丈夫诉前财产转移,晚上咔嚓一下,先做个诉讼保全,那时真是中西文都要说了,my god.........哦米豆腐【版权归洛歌手所有】' ~) U; X# ^6 E3 O
    在此对11楼12楼的鬼才表示佩服,希望有更多的新观点娱乐网友。呵呵。。。。。。。。
加拿大伦敦中文黄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广告合作(Contact Us)|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加拿大伦敦华人网

GMT-4, 2024-9-27 14:48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